红桥区环保局认真做好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情况登记工作
29.12.2014 11:37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红桥区环保局认真做好关停搬迁
工业企业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情况登记工作
根据环保部等四部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文件精神和天津市环保局发布的《天津市工业企业场地调查评估及修复管理程序和要求(暂行)》(津环保固【2014】151号)文件精神,红桥区环保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查工作。
一是坚持防治为主,做好场地调查。 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工业企业相继关停搬迁。在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存在环境风险。区环保局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契机,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组织指导工业企业防范关停搬迁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和环境突发事件,确保原址场地在开发利用前环境风险和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坚持全面调查,做好日常监管。 目前,区环保局工作人员与同级部门进行沟通,对我区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及原场地再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我区原运输六场地块属于该范畴,对其进行了调查和登记,针对其场地的特征和现状,要求其进行评估后再开发利用。督促其妥善处置场地遗留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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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2.2014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