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八大措施推进政府事中事后监管
新华网天津4月3日电(记者张建新) 减少了事前审批,地方政府如何把市场监管职履行到位?天津市将推出信用风险等级分类监管、“两个随机、一表共享”联合抽查等八大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措施,放和管两个轮子一起转。
记者日从日前召开天津市天津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上了解到,《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已经初步拟定,推进政府监管职能方式从注重事前行政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主任林立军介绍,天津市将首先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拓展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公示广度,逐步覆盖司法审判信用信息、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将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等级分为良好、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类别,用不同颜色加以标注并向社会公示。各行政机关依据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为保证监督的合法、公开、透明,天津市制定了行政机关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办法,对风险等级为良好的市场主体,实施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两个随机抽查机制,由市场监管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适用统一制式表格,对被抽取的企业实行联合检查。
林立军说,天津市还将实行跨部门信用激励和惩戒,建立从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信用约束机制,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编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激励和限制措施目录,真正实现“守信企业一路绿灯、失信企业处处受限”。
同时,实施质量安全全程追溯监管,探索建立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产品质量信息监督平台,建设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信用平台,实现食品“从田间到餐桌”、药品“从研究到使用”的全程化可追溯监管。
林立军说,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及消费品、重要生产资料市场,天津将建立风险评估指标,扩大缺陷产品的召回范围,探索建立市场秩序状况评价指标体系,有效防范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风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