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建立执法监督管理联席会议机制

20.05.2016  09:51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管理,确保执法权力规范运行,天津市公安局日前制定《天津市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联席会议规则》。

市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联席会议作为对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的议事机制,重点研究该局执法监督重大问题,解决刑事司法、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与市检察、审判机关协调以及与市政府法制办沟通的迫切事项。联席会议实行向市公安局报告,对局长负责,采取定期例会制。承担执法监督工作的指挥部、督察部、法制办、信访处、审计处为联席会议的执法监督议事成员单位。承担刑事司法、行政执法职责的市局各警种为联席会议的执法管理议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实行固定议题和动议议题申请、确定、预告制度。议题经充分讨论后形成议决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为了进一步细化《规则》,市公安局法制办制定了《关于做好执法监督管理联席会议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联席会议前准备工作、议决事项督办落实等工作加以明确,并召集承担执法监督管理、刑事司法、行政执法职责的市局各警种法制部门负责同志就筹备组织好2016年市局第一次执法监督管理联席会议进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