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监管局加大执法力度 严厉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近日,按照《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统一部署要求,市安全监管局共出动8个检查组,持续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临时零售点49个,发现各类隐患68项,其中当场责令整改66项,暂扣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证2个,并对1起举报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
按照局领导要求,各检查组严格按照《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严格限制、综合治理的原则对河东、河北、南开、东丽、红桥、津南区烟花爆竹企业进行检查。从现场检查情况看,各零售点均持有经营许可证,销售人员都是经培训持证上岗,经营场所设置基本按照审批地点摆放,照明线路符合要求。但是,部分临时零售点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现场摆放杂乱,现场烟花爆竹堆放在阻燃棚外,有储存过多现象;二是销售摔炮、手持吐珠类、玩具枪类等违禁品种的烟花爆竹;三是部分灭火器过期;四是个别零售点擅自变更经营地。检查组要求各零售点经营者对发现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将禁止销售产品一律退回批发企业,并对擅自变更经营地的违法行为做出了暂扣许可证的处罚。同时,检查组要求各零售点提高警惕,注意防火、用电安全,加强摊点的安全保障工作,在销售过程中积极宣传我市相关的燃放规定和要求,通过合法、规范经营确保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
对群众举报天津市津南区华泰商贸有限公司在11号、12号仓库内储存超标烟花的案件,市安全监管局会同津南区安全监管局到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举报内容属实,发现药量超标的烟花260余箱,检查人员下达了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整改指令书、询问通知书等执法文书,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已流入市场的超标产品全部收回,库内所有超标产品退回厂家,并按照执法程序进行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