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大力支持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
12.08.2016 06:38
本文来源: 卫生厅
根据《通知》要求,社会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受户籍、人事档案是否在津、卫生技术职称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等限制,符合我市职称评审条件可自主申报。区、县卫生计生委将本区域内社会办医疗机构卫生技术职称工作纳入区域卫生技术职称管理,按照我市同等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技术职称任职条件、评价办法和推荐程序,开展统筹推荐。各区、县卫生计生委、人力社保局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职责要求,进行统筹协调,积极为社会办医疗机构人员晋升职称提供便利、创造条件。
文章来源:
本文来源: 卫生厅
12.08.2016 06:38
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示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卫生厅
天津市三级医疗机构增加预约诊疗服务
挂号时间长、交费时间长、取药时间长、看病时卫生厅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考核指标(试行)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