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暂行办法下月起实施 依法管护城市大树

05.01.2015  16:46

    天津频道 记者从市市容园林委获悉,为保持城市绿地系统的生态平衡,加强全市大树登记保护管理,本市近日出台《天津市城市大树登记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从2月1日起施行。城市大树登记将实行一树一档,造成大树损伤或死亡者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城市大树是指除古树名木外树龄在20年以上或者胸径30厘米以上的城市树木。城市大树登记将制作统一规范的台账,为每棵树建立档案,具体内容包括城市大树的生长位置、树种、胸径、树龄、栽植历史等数据以及生长势、病虫害情况,登记后统一编号、挂牌。

    《办法》规定了城市大树的养护责任以及损害城市大树的处罚办法。致城市大树死亡的,将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天津市绿化条例》相关条款予以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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