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五部门联合发布实施方案:高考加分取消7项

10.04.2015  18:15

   天津北方网讯: 昨日获悉,市教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7项鼓励类高考加分项目,保留4项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完善1项地方性扶持类加分项目。

   取消7个项目-

  1.重大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

  2.国家二级运动员测试合格者。

  3.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4.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

  5.市级优秀学生。

  6.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7.两次以上市级三好学生(其中一次须是高三年级获得)。

   保留4个项目-

  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分值均为1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分值为20分。

   完善1个项目-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2015年1月1日起,只适用于市属院校在本市招生时使用,加分分值为5分。

   -民生三问

  1.今年前获得的加分项目还有效吗?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中阶段已取得奥赛、科技类竞赛、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重大体育比赛前6名、二级运动员6项鼓励类加分项目的应届考生,在过渡期内仍具备加分资格,加分分值均为5分。

  2.如何引导鼓励学生发展兴趣特长?

  建立完善的综合评价体系,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如实记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鼓励有特长的学生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高校艺术团或相关体育、艺术专业。考生的奥赛、科技类竞赛获奖等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对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基础教育等相关部门将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艺术、科技创新及社会实践等活动。

  3.如何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完善监督?

  一是加强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二是加强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完善市、区县及中学三级公示机制。三是依法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实行倒查追责,严肃处理资格造假考生及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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