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大力开展禁燃区建设工作

29.09.2016  17:13

为进一步减少燃煤污染,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美丽北辰建设“四清一绿”行动顺利开展,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津政发[2015]23号)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北辰区大力开展了禁燃区建设工作。

一、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津政发[2015]2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月29日,区政府办印发了《北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方案》。我区禁燃区范围包括天穆镇、北仓镇、双街镇、宜兴埠镇、青光镇(环内部分)、小淀镇(环内部分)、新村街、集贤街、普东街、瑞景街和佳荣街。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所有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治理任务,全面禁止各类高污染燃料使用。为做好禁燃区建设工作,各相关镇、街自1月21日起即组织开展燃煤污染源排查,共排查供热锅炉10台;工业锅炉(窑炉)共计18家23台;机关企事业单位炊事、洗浴、饭店、酒店等散煤共计142家215台;居民用散煤共计4626户。

二、落实责任,快速推进。

各责任镇街、有关单位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明确时间节点,快速推进禁燃区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供热锅炉方面,全区共10台治理任务,已完成1台,已停用2台,实施中7台。其中,天穆镇5台,已完成1台,已停用2台,实施中2台;双街镇2台,正在实施中;青光镇2台,正在实施中;宜兴埠镇1台,正在实施中。

工业锅炉方面,全区共18家治理任务,已停用2家,实施中16家。其中,天穆镇2家,全部停用;双街镇16家,正在实施中。

商业散煤方面,全区共142家治理任务,已完成21家已停用3家,实施中118家。其中,北仓镇5家,全部完成;双街镇5家,已完成1家,实施中4家;青光镇10家,正在实施中;宜兴埠镇5家,已完成1家,已停用3家,实施中1家。新村街43家,已完成8家,实施中35家;集贤里街3家,已完成2家,实施中1家;普东街57家,已完成2家,实施中55家;佳荣里街14家,已完成2家,实施中12家。

居民散煤方面,全区共4626户治理任务,已完成302户,实施中4324户。其中,天穆镇27户,均已完成;北仓镇977户,正在实施中;双街镇1798户,正在实施中;青光镇41户,正在实施中;宜兴埠镇830户,正在实施中;新村街593户,正在实施中;集贤里街275户,全部已完成;普东街65户,正在实施中;佳荣里街20户,正在实施中。

三、梳理问题,分析汇总。

1、排查有遗漏。通过日常巡查、走访和部分镇街反馈情况,“三小”燃煤治理和禁燃区建设存在排查不彻底的问题,特别是针对重点点位周边区域,部分在治理范围内的燃煤设施没有统计上来,使治理成效打了折扣。

2、措施不彻底。此次排查中发现的治理范围内的燃煤设施,多数都是冬季采暖炉具,随着天气转暖,部分炉具已拆除。虽然拆除也是治理方式的一种,但是针对采暖用炉具,在采暖季到来时很容易出现治理效果的反复。应加大推动力度,督促治理单位采取改燃、改电、改空气源热泵等彻底的治理方式,彻底解决燃煤污染问题。

3、治理需提速。目前,已经进入七月中旬,距8月底还有一个半月,时间已十分紧迫。国控点周边区域存在部分燃煤设施,包括国控点南侧100余户违章住户炊事、采暖散煤、国控点西侧天穆工业园采暖散煤、国控点东侧华北、成邦、北兴物流院内商户炊事、餐暖散煤以及国控点南侧来蓝海商贸城商户炊事、采暖散煤,应加大治理推动力度,为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奠定基础。

四、制定对策,确保实效。

1、继续全面排查。各镇、街、开发区要在现有名单的基础上,在开展治理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排查摸底。全面排查各类小工厂、小化工、小作坊、小餐饮、小锅炉等,随时更新治理名单,确保排查全覆盖、无遗漏。

2、做好前期准备。目前,“三小”燃煤治理的补助标准已经出台,上周已通过政务网发送各有关单位(燃煤锅炉改燃补助15万元/蒸吨;改电210元/千瓦;改用煤气罐的每个灶头补助400元;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请各镇、街、开发区和有关单位按照补助资金使用要求,认真做好项目验收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现场查验、资料留存、拍照存档等,做好一户一档,为项目验收和申请资金做好准备。

3、及时申请验收。按照补贴方案要求,各镇、街、开发区要将完成治理的项目及时报牵头单位进行验收,做到随完随验。区工信委负责工业企业的燃煤设施治理验收工作,区中小企业局负责对纳入全市“万企转型升级”淘汰关停计划的“散小低污”企业燃煤设施的治理验收工作,区发改委牵头,区建委、区农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做好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散煤的治理验收工作,区建委牵头负责集中供热单位的燃煤污染和外环线内居民供暖和炊事煤清洁能源替代治理验收,区商务委牵头负责对商业活动用煤实施清洁化替代治理验收工作,区环保局牵头负责企事业单位炊事散煤治理验收工作。

4、加快治理进度。禁燃区建设和“三小”燃煤治理工作均要求在8月底之前完成,目前已是7月上旬,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各镇、街和有关单位要加大治理推动力度,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尽快完成各项治理任务。按照补贴方案规定,对于拆除、改生物质颗粒等治理措施,将无法申请补助资金,请各镇、街、开发区推动治理单位尽量使用改燃、改电等彻底治理措施,防止在冬季采暖期到来时出现治理效果的反复,并在9月底之前完成所有验收和资金申请工作,确保补助资金划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