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顺利完成区级应急成品粮储备任务

30.12.2016  21:35

 

根据天津市下发的《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5〕36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农发行天津分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完善区县粮食储备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发改经贸〔2016〕442号)文件要求,结合区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精神,河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落实区粮食安全责任制相关工作。河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借力市粮食局搭建的各区发改委与具有良好信誉和仓储能力的大型规模国有企业之间的沟通平台,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区应急成品粮储备政府采购工作。经区政府办组织、推动、协调和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河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于2016年12月23日代表区政府同天津利金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区级成品粮购销和动态储备合同,顺利完成了区级应急成品粮储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