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

17.03.2015  20: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区领导研究,决定自3月至11月在全区范围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日前,区环保局组织全区各镇、街、园区及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召开了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大检查行动进行了部署。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成立了以副区长钟学军同志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委督查办、区发改委、环保局、工经委、建委、市容委、农委、质监局、水务局、安监局、公安北辰分局、卫生局、审批局、规划局、国土局和各镇、街、园区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3个联合检查组、3个专项检查组和10个自查组。明确了各单位部门的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明确专项行动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大检查行动,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一是重点查处废气、废水、重金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二是全面排查工业园区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三是集中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四是强化整治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五是严厉查处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个、查处一个、落实一个。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严格节点,细化安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本次专项行动主要分为自查整改阶段、联合检查阶段、督查落实阶段。自查整改阶段,由各镇、街、园区部署辖区企业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填写企业自查报告。联合检查阶段,各检查组按照先重点企业后一般企业、先镇村级工业区企业后零散企业的原则,逐户逐村全面开展环境大检查,对检查出的违法行为依据成员单位职责依法处理。督查落实阶段,区环保局会同市环保局以及有关部门,对检查阶段发现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行政处罚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后督察,确保检查到位、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区环保局要求各镇、街、园区及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案件报告移送、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构建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参与、支持、配合环保专项行动,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主体的责任,认真研究解决环保工作的重大问题,真正做到认识、责任、投入、措施“四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北辰区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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