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17.12.2015  11:33

 

2015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认真做好宪法宣传,将法律知识带入校园,进入课堂,从小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12月4日,在东丽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全区各中小学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赵沽里小学的学生神情庄重地举行宪法晨读活动,拉开了全区各中小学校认真开展宪法日法治宣传的帷幕。

实验小学聘请检察院未成年人检查科的孙科长为全体同学进行宪法知识讲座。讲座中,孙科长用生动真实的事例,给同学们讲授了宪法及法律、生活安全防范等相关知识。同学们听后获益良多,学会了生活中怎样预防、抵制违法犯罪行为,学会了自我保护,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

东丽二幼通过幼儿园网站向教职工、家长们宣传宪法,增强成人们的法律意识,倡导家长、要求教职工做孩子们遵纪守法的好榜样。

民生小学注重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利用校园LED显示屏宣传标语,通过红领巾广播站与全体学生分享了《我是守法小公民》:告知学生如何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结合具体案列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学生要知法懂法,铭记法制的重要性,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小公民。利用家校通,微信群等方式向家长进行宣传教育。

军宏幼儿园将粗浅的法律常识贯穿于幼儿一日活动之中,通过情景教学、讲故事、学儿歌、做游戏等多种形式,教育幼儿从小爱祖国,爱家乡,遵纪守法,做个懂礼貌,有道德、守纪律的好孩子。

新立村小学邀请司法所姚警官和边维娟律师为全体学生进行了“宪法进课堂”专题讲座。通过真实案例的讲解剖析,使全体学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随后,由姚警官、边律师与校领导一同为学生发放宪法宣传材料,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认真阅读、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华明一幼教师带领晨间迎宾小卫士,为家长发放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致幼儿家长一封信》,引导家长做到“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做到知法、守法,不做法盲;学会用法律法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做守法公民。

务本一村小学少先队组织学雷锋小队的队员进入社区开展下发宣传单,向村民们宣传法治知识。

东丽区教育局结合教育行业特点,通过LED屏、图片展板、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全区教育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