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高龄老人享关爱金 百岁老人每人每月3500元

11.10.2015  10:42

   天津北方网讯: 记者昨日从滨海新区获悉,为提高全区老龄人健康和生活水平,滨海新区在全区范围内实施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健康关爱金制度。其中,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享受待遇3500元。目前,享受人员登记工作已经全面展开,10月20日结束。

  据了解,享受人员登记范围包括: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具有滨海新区户籍满1年(百岁老人户籍满10年),持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申请登记,建立老年人基础信息档案。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委托子女或亲属(受托人)申请登记,受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此次登记自2015年10月11日开始,2015年10月20日结束。享受待遇分三个范围和标准。其中,80周岁—89周岁,每人每月110元;90周岁—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500元。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健康关爱金制度落实后,符合不同年龄标准的高龄老年人,按照其周岁月份发放或调整待遇。”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在规定的申请登记期限内,未及时申请登记的高龄老人,按实际申请登记月份发放健康关爱金,遗漏月份不再补发。在新区内发生户籍地变化的高龄老人,应及时到迁出地和迁入地居(村)委会办理迁出和迁入手续。

  此外,高龄老年人户籍迁出新区的,从迁出次月起停发;被判处徒刑的,从判刑次月起停发,刑满释放后依照规定重新办理。高龄老人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家属要及时到户籍地居(村)委会办理注销手续。

  该负责人介绍说,居民对不明事宜可以到社区居(村)委会咨询,也可以拨打电话:65305671、65305673、6530625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