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政府正式颁布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

29.08.2016  23:34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津政发[2015]31号)文件精神,南开区法制办草拟了《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南开区政府法制顾问团管理办法》《南开区人民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三份文件并于2016年6月22日正式颁布实施。

在这三份文件形成过程中,南开区法制办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执业律师代表召开座谈会进行了深入论证,同时征求了南开区政府领导和南开区财政局、南开区司法局、南开区法学会的意见,归纳吸收其意见后送交南开区长办公会议审议。

2016年5月19日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将《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以政府文件下发,将《南开区政府法制顾问团管理办法》和《南开区人民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以政府办文件转发。

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正式颁布实施,体现了南开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重视,为南开区法制顾问团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