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税局:我们经历的“营改增”
图为 流动办税车上门宣传营 改增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已有半年,几乎每个纳税人的生活里都留下了它的痕迹:小到一张价税分离的餐饮发票,大到一桩二手房交易。降税减负,助力经济发展,这场事关百姓福祉的税制改革在您眼中是什么样子的呢?不妨共同回顾一下——
近距离 百姓身边的新变化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已有半年,它离我们远么?若细心留意生活中的细节,就会发现“营改增”带来的改变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为了配合税务部门的税收管理,如今很多人外出就餐都养成了索要发票的习惯。但我们吃一顿饭究竟向国家缴了多少税呢?在营业税时代,由于发票上显示的餐费是含税金额,所以很多人都答不出这个问题。而当“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价税分离的餐饮发票让这个问题有了答案。
以记者某次外出就餐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例,记者实际支付给商家75元,而在发票上,这75元被分成两部分表现出来,一部分为72.82元的不含税商品金额,一部分则为2.18元的应缴税额。
这些数字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呢?首先,发票上明确标出了本餐的适用税率为3%,然后按照75÷(1+3%)的公式计算,得出本餐的不含税价格为72.82元,再以72.82×3%,由此计算出这顿饭应缴纳2.18元的税金。
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价税分离的改变让消费者的纳税行为通过具体数字得以呈现——义务落在了纸面上,不再是抽象的口号,在一定程度上唤醒了人们的纳税责任感。
如果餐饮发票上小小的改变还不足以对百姓生活产生实质性的影响,那么“营改增”为个人二手房交易带来的改变则不容忽视。比如长春市民周先生的二手房交易,就搭上了“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的首班列车,省下了不少税金。
据了解,“营改增”后,二手房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几乎平移到了增值税征收中,即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虽然“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和原营业税税率相同,但因两者计算方法不同,产权不足2年的住房,营业税实际税负为5%,而增值税实际税负是4.76%。周先生看中的二手房价值37.6万元,在过去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时,税金的计算方式为37.6×5%=1.88;但在“营改增”后,增值税的计算方式是以不含税价乘以税率,计算方法变为37.6÷(1+5%)×5%=1.79——周先生选择在“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进行交易,省下了近千元税金。
根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的统计,自5月1日起,截至10月24日,全省个人二手房交易119756套,从地税部门征收和代征的情况看,按可比口径计算,共为全省居民节省税费4367.06万元。
减税负 一般纳税人美好的今天与明天
对于一家餐饮企业来说,物美价廉的食品原材料是求之不得的。以鸡蛋为例,如果供应商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这对于餐饮企业来说,这绝对是个可以降低经营成本的利好消息。
让我们看看餐饮企业的财务人员是如何算这笔账的:每500克鸡蛋3.2元,按照13%的税率进行抵扣,那么每500克鸡蛋的可抵扣税额就是3.2÷(1+13%)×13%=0.37。每500克鸡蛋可以省下0.37元的税金,对于一家大型餐饮企业来说,日积月累之下也是一个可观的数字。
——两家企业在办税服务厅巧遇,就这样开始了愉快的合作。
以上情节当然不是虚构的,“营改增”为它提供了现实语境。而对于“这家餐饮企业”——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大饭店有限公司来说,“营改增”政策就是“减税”的政策。
饭店的财务总监吴红告诉记者,5月1日后,随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陆续取得,企业每个月都可以省下不少税费。这些节省下来的钱主要集中在能源、基础设施改造以及原材料购买等项目上,而其中能源这一项所占比例最大。
“我们饭店每个月的电费大约是20万元,‘营改增’后,由于可以取得用于进项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下就能省下3万多块钱。”
作为餐饮服务行业的一般纳税人,通过肉、蛋、油、蔬菜等原材料的进项抵扣实现减税将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吴红告诉记者,随着“营改增”政策的落地,他们希望更多地与作为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进行合作,因为按照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实现3%的进项抵扣,而一般纳税人不仅可以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税率也会随之升高。随着各项原料供应商的逐步更换,“营改增”将为吴红供职的企业带来更多好处。
调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的“及时雨”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凯裕泰酒店法人代表张先生遇到了一件棘手事儿。
“营改增”政策让出差住宿所开具的发票有了双重意义——对于企业员工来说,它是报销的有效凭证,而对于作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来说,这些发票都是可以实现抵扣、从而降低经营成本的“真金白银”,所以,入住能够顺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酒店,成为很多人出差时的必然选择。然而,面对顾客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张先生却一度很犯愁——他经营的酒店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政策规定,不能自行为客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需要由税务局代开,这就带来了诸多不便。
“算上往返和排队的时间,去税务局开发票需要好几个小时,客人肯定是等不起的。我们也采取过为客人邮寄发票的方法,但又无形中增加了运营成本,我曾经一个月光快递费就花了几千块钱。”由于不能第一时间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张先生经营的酒店渐渐失去了一些客人。
怎么办?焦急的张先生只能找到分管的经开国税局反映情况。经开国税的税务干部第一时间来到酒店前台进行了实地考察,详细了解了张先生酒店的实际运营情况,并证实了酒店经营遇到的困难。随后,经开区国税局帮助企业安装了升级版税控设备,又对企业会计进行了辅导,使其掌握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操作流程。
原来,吉林省国税局早在7月初就接到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6年8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试点工作,试点范围限于全国91个城市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长春是试点城市之一,而张先生酒店的销售额又恰好符合要求。
现在,张先生的酒店前台可以第一时间为客人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了。流程严格但并不复杂:首先要确认客人所供职单位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然后,客人需要提供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单位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等详细信息,酒店前台将这些信息录入税务局的增值税开票系统后,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很快就可以打印出来,交到客人手上了。久旱盼甘霖,欣逢及时雨。张先生的生意又红火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