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出台《科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

06.07.2017  20:14

  为进一步加大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推动力度,日前,宝坻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法治宝坻建设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宝坻区科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的出台对实现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全面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任前考法常态化。《办法》规定,考试对象为拟提拔任职科级(包括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新招录国家工作人员中试用(见习)期将满人员,考试实行“月考”制度,实现了任前考法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二是考试工作规范化。《办法》对考试报名、考试内容、考试方法、考试命题等做出了严格的规定,通过“法治宝坻”手机客户端进行日常学法及考试测试,考试试卷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随机组卷,体现了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三是考试结果应用严格化。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抽调专人监场、阅卷,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作为提拔、转正的重要依据。

  《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出台,为深度推进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增强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提高其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