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电子申报软件升级的紧急通知2014123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64号)要求,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调整了电子申报软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升级,主要修改了以下内容:
(一)新增所得税预缴申报附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
(二)修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判断小微企业条件。
(三)修改封面打印功能,只打印申报种类名称,不需要打印明细申报表名称。
二、目前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已对我市电子申报平台客户端软件完成补丁开发。此次升级涉及已经在国税系开通电子申报的,申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表(A类)并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及享受小型微利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具体升级内容详见《电子申报平台客户端V1.04.0004升级说明》。
三、客户端升级方式可分为在线升级和离线升级两种方式,客户端离线升级补丁(电子申报平台客户端软件离线升级包V1.04.0004)及相关说明文档下发路径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 http://www.tjsat.gov.cn )和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szhtkj.com.cn )。
纳税人如果选择离线补丁方式升级客户端软件,可以通过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或者携带移动存储介质到办税服务厅拷贝的方式获取离线升级补丁。
四、纳税人完成客户端升级后无需进行初始化更新,无需重新生成密钥文件。
五、本次升级涉及的纳税人必须在完成客户端升级后才能填报申报数据,自2015年1月1日起可进行申报纳税。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