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国税局四措施确保一般纳税人新政落地生根

25.06.2015  11:55
            自2015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由审批认定制调整为登记制。新政策施行后,新疆自治区国税局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意愿增强,纳税人普遍反映良好,截至5月31日,该区新登记一般纳税人2355户,同比增长38.12%,其中主动登记类户占60%以上。为全面落实好新政策,新疆自治区国税局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新政策顺利落地生根。
   一是强化宣传,确保政策飞入“百姓家”。 通过内外门户网站、税企互动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宣传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制度及相关程序,及时让纳税人了解最新政策,并要求基层税务机关加强辅导工作,使纳税人准确理解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制”后变化的特点,了解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流程,为落实政策奠定基础。
   二是提速增效,确保程序驶入“快车道”。 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资料报送,优化办税程序。凡是纳税人申请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经办税人员核对确认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当场予以登记,既简化了基层税务机关的办事流程,又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极大提高了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效率。
   三是规范执法,确保登记安上“防火墙”。 由纳税人自行填报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和相应资料,说明其生产经营、会计核算等情况,并承诺登记情况的真实性,保证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工作公开透明,也有效规避了税务机关在资格申请和发票领用等环节的执法和廉政风险。
   四是积极探索,确保管理挂上“防盗锁”。 针对实行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制度后,审批核查工作弱化的问题,该区国税局努力探索后续管理新方法,加强一般纳税人资格后续管理,在放宽准入的同时,收紧日常管理,通过发票数据监控,提升征管质量,避免税收流失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