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税局服务“走出去”企业 助力“一带一路”发展
内容提要:近年来,天津市国税局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举办政策辅导培训和知识竞赛等形式,积极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重点投资国的税收法律咨询等服务,在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保护了“走出去”企业的合法权益……
天津北方网讯: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的主旨演讲中,习近平主席在全世界的聚焦中作出承诺:“中国开放的大门只能越开越大”。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得到沿线国家的普遍认同,中国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成为全球治理的参与者和贡献者。近年来,天津市国税局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举办政策辅导培训和知识竞赛等形式,积极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重点投资国的税收法律咨询等服务,在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保护了“走出去”企业的合法权益。
近日,市国税局召开“走出去”企业税企座谈会,针对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难题,问计问需问难问烦;分享企业在境外投资经营的成功经验,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建议,了解他们在国外遇到的涉税困难,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市政建设集团国际公司总会计师袁友庆介绍,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工程承包与运营管理的建筑企业,在境外多个国家承揽工程项目。由于“一带一路”沿线的发展中国家税制存在多变性,在实际工作操作中经常会遇到当地税务部门违规执法的情况。例如,按照我国与境外国家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规定,该公司提供的劳务在任何十二个月中连续或累计未超过六个月或未超过183天,应该享受营业利润免税待遇。但是对方国家却依据该国税法规定征纳了该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针对这个问题,市国税局国际税处相关人员现场给出建议:希望企业积极与当地税务部门沟通,并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并充分利用双边税收协定项下的相互磋商机制积极解决涉税争议。
座谈会上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任晓刚点赞国税部门的政策落实情况。他表示,近年来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 “一带一路”倡议,承揽了多项大型国际工程业务。但由于资质原因导致公司在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无法取得有自己单位名称的完税证明,致使税款无法在国内抵免。市国税局了解到这一情况,积极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的政策宣传,为企业落实好国家新近出台的关于解决境外抵免凭证的最新政策,避免公司重复缴纳税款1400余万元,为企业资金回流提供了保障。
市国税局刘诚宏总经济师表示,今后税务部门还将采取多种措施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辅导,加强“走出去”企业的涉税信息量,帮助企业做好税收筹划,切实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全面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走出去”企业走得更远,做得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