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饮用水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办理工作的要求,按期完成了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解决自来水二次污染”和“试行推行分质供水”建议的办理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回复了人大代表,满意率达100%。
据了解,3月份,接到办理任务后,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高度重视,把重点督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3级责任制。该厅厅长何健立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就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成立了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又为组长的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小组,根据重点建议内容和业务分工,研究制订了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办理时限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和跟踪督办,确保了办理工作的及时启动和有力推进。
该厅加强部门联系,要求负责人履职尽责。按照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在办理工作中,认真研究和讨论代表建议,全面了解相关诉求,明确部门职责,确定协办单位。该厅分别向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发出了商请会办函,得到了各协办单位的大力支持。
深入调研,提高办理质量。4月~6月,该厅针对重点督办建议要求和代表建议内容,主动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汇报,积极与浙江、山东、重庆等省(直辖市)联系。学习借鉴这些省市开展防治饮用水二次污染和试行推行分质供水的经验,并结合“开展全省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2015年城市供水水质督察”等工作,先后赴成都、内江、泸州等地展开专题调研。深入走访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单位,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基层干部、企业人员和群众意见建议,摸清工作底数,切实增强回复落实建议意见的针对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办理质量。
加强沟通,增强办理实效。为切实做好重点督办工作,该厅认真听取提出建议的代表对撰写办理工作思路的意见,加强交流沟通。4月~6月,该厅及时与提出建议的代表陈陆文和吕华取得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交谈办理工作思路和初步回复意见。7月~8月初,该厅再次通过电话、短信和当面征求等方式与两位代表交流沟通,并真诚坦率地向代表介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职能职责、工作流程,进一步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代表的肯定和认同。
落实程序,按要求及时回复。该厅于7月上旬将代表认可的回复草案,由承办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复核把关,厅领导审签,形成了正式回复意见,并按要求及时回复了人大代表。
今年,省人大重点督办的建议主要涉及城镇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管理,特别是涉及城镇供水二次污染防治和确保供水安全问题。该厅以办理重点建议为契机,履职尽责,促进工作落实。该厅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建设力度、提高监管水平、落实治理措施和确保供水安全。该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增强饮用水水质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重大意义的认识,明确各级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对于能够尽快解决的问题,积极主动与省级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千方百计抓紧解决。
同时,进一步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充分结合本省及各地实际,统筹安排、分类指导、试点示范、逐步推荐推广薄壁不锈钢给水管等新技术,试行推行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和直饮水等。强化监管,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和《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等标准规范要求,立足本省实际,会同省发展改革、卫生和计划生育、工商等相关部门,完善机制、编制规划、细化标准、制订规范、加大投入力度、落实责任,不断提高饮用水水质安全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