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天津妇女儿童事业要完成这些目标!

12.04.2022  16:39

  

  4月1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天津市妇女和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魏继红介绍了规划的详细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高质量实施,天津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本市孕产妇、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低发,连续15年保持世界发达国家水平,保持低婴儿死亡率下的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普通高校在校生、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49.27%、56.8%和45.56%,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62年,教育整体水平居全国前列。市人大女代表比例达到32.3%,创历史最好水平;市政协常委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1.7%,位居全国第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570元,全国居首。保持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低发水平,本市成为被广泛认可的全国最安全地区之一。

  魏继红表示,此次颁布的《规划》首次被纳入天津市18个重点专项规划之一,包括妇女、儿童两个部分,每个部分都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发展领域、组织实施四个方面。涵盖妇女儿童与健康、教育、家庭、环境、法律,妇女与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儿童与安全、福利等15个领域,共155个主要目标,169项策略措施。

  此次《规划》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特色和亮点,突出坚持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始终,聚焦短板弱项,强调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强调缩小妇女儿童发展的群体、城乡差距,强调家庭、学校、社会和网络对妇女儿童全方位、全过程的权利保障和服务保护。同时,注重对妇女儿童的思想政治引领和思想道德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妇女听党话、跟党走;把“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主线贯穿始终。

  魏继红表示,《规划》着力推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主要目标继续保持全国前列。《规划》设定可量化指标57个,其中高于国家纲要14个,比国家纲要新增设18个,由国家趋势性指标调整为可量化指标9个。《规划》还注重发挥妇女儿童主体作用,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和鼓励儿童参与原则,强调促进妇女积极投身本市高质量发展,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强调尊重妇女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妇女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创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

  另外,《规划》为更好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规划》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领域;为全面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充实完善了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保障儿童安全健康成长,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增加了“儿童与安全”领域等。同时,更加关注贫困、残疾、留守妇女儿童,以及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困难群体,并设定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据了解,《规划》明确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实施工作机制。实行年度监测、终期评估,实现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等保障措施。

  图文来源:津云(津云新闻记者霍艳华  摄影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