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7.12.2014  22:34

(2014年12月23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25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天津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天津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其他事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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