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06.06.2016  22:08

            天津市自2013年开展清洁村庄行动以来,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清洁村庄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抓垃圾处理设施配备、环境卫生集中清整、健全完善村庄长效管护机制等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本市村庄全部实现垃圾设施配套100%,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分类施策,抓好农村垃圾治理顶层设计。本市组织编制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导则、指南,组织指导区县编制区县域垃圾处理体系规划,在此基础上,制定“一村一策”垃圾治理实施方案。在广泛调研并与区县进行细致对接的基础上,确定了清洁村庄按照三种模式推进垃圾治理。一是“村收、镇运、区县处理”模式,就是农户将生活垃圾放入垃圾箱,由村庄保洁员进行集中收集,由乡镇的环卫队伍负责将垃圾运输出村,运送到区县级的垃圾处理厂将垃圾进行处理。二是推广垃圾源头分类、就地减量模式,就是垃圾由农户进行源头分类,将垃圾分为可堆腐、可回收和有毒有害三种,将可堆腐的垃圾通过发酵等生物处理,作为肥料用于农业生产,可回收的垃圾农民卖钱,有毒有害垃圾集中后送到专业的处理部门进行处理。三是建设垃圾处理生态站模式,就是集中建设垃圾处理生态站,在建好的生态站将垃圾进行分类后,通过静态好氧发酵技术的设备将垃圾制成有机土,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设施先行,配备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围绕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三个环节,本市为村庄配备垃圾箱、垃圾池、保洁三轮车等垃圾收运设施,实现全部村庄垃圾设施配套率100%的目标,清洁村庄行动共完成购置垃圾箱40余万个、垃圾转运箱3650个、三轮保洁车9402辆、乡镇级垃圾运输车417辆,新建垃圾池8449个的总任务。

  建管并重,健全完善村庄长效管护机制。把保洁员队伍建设和建立村庄日常保洁制度作为长效管护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了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建立了村庄日常保洁制度以及区县、乡镇的日常巡查检查制度,村庄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推动村庄保洁网格化管理,逐村细化管护主体、管护对象、管护责任等内容,加强对保洁员的培训,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加强日常巡查考核,建立健全市指导、区县督导、以乡镇为责任主体的村庄日常保洁巡查检查制度,形成完善的督查考核工作机制。(记者 张鸣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