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委关于申报2016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绿色通道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海外归国人员尽快在我市开展科研工作,经研究,开展2016年天津市优秀回国人员申请绿色通道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的项目要密切结合天津市发展的战略需求和重要研究方向,按照2016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指南填报申请书。
一、 申请者申报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在国外留学或工作三年以上;
3.未承担过天津市科委的计划项目;
4.具有博士学位;
5. 2015年4月以后回国(含从其他省市新引进的高端人才)。
二、 申报方式
采用申请人自主申请、各单位组织评审后择优申报的方式。
三、 项目受理
1.受理时间:2016年5月16日—5月17日。
2.受理地点: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地址: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2楼A区,电话:58792815)。
四、 资金预算
项目负责人要科学、客观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并控制人员、差旅、会议、管理、信息、其他等费用的支出,六项费用支出在25%以内。
五、 申报材料
1.填写《天津市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资金项目申请表》,一式二份;
2.提供博士学位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引进的其他省市的人才由主管单位提供到天津工作时间证明;
4.需填写绿色通道项目申请书。其申请书由项目申报系统生成,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全部为签字盖章原件。并提交电子文档一份。
六、咨询电话
市科委基础处:58832857;技术支持:15122661430
附件:1. 天津市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资金项目申请表
2.2016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指南
3.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绿色通道项目申报系统Ver15.1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