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县落实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决定精神

06.05.2015  21:43

  天津市蓟县落实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决定精神。一是继续深化供销社自身体制机制改革,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新要求,增强核心市场竞争力。二是以社有资产为载体,通过招商引资、联合合作等形式,兴建更多新的为农服务项目。三是进一步加强“三社”建设,构建新型为农服务平台,促进“三农”发展。四是加快流通网络建设,以兴盛购物广场为龙头,合理布局城乡网点,实现全县消费品零售网络全覆盖、无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