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发现丢车即报警 窃贼十分钟落网

09.04.2015  18:31

   天津北方网讯: 一男子与同伙采取破坏电动车报警器的手段,将他人电动车连同车座下存放的1万元现金窃走。经失主及时报案,该男子十分钟即落网。日前,河北区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市民刘某于2014年5月31日下午找朋友借了1万元放在电动车车座下的储物箱内。当晚回家之前,刘某到河北区一家餐馆吃饭。6月1日凌晨,当刘某饭后从餐馆走出时,发现电动车不见了,随即报警。当日2时许,公安人员即在河北区黄纬路与二马路交口将窃贼孟某抓获。经审讯,孟某交代了作案经过:他与两名同伙(均另案处理)经预谋于6月1日凌晨1时50分,在刘某就餐的餐馆门前,采取破坏电动车报警器的手段将刘某的电动车连同车座下的1万元现金窃走。经鉴定,被盗电动自行车价值人民币2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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