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档案”追回个税两千余万元
天津市民郑先生感叹:补缴了3万元税款,心里踏实多了,要不这个“档案”总带在身上,势必影响个人的生活和工作。今年1月份起,天津地税试行核查建立自然人涉税失信档案制度以来,已有350人核查补缴个人所得税2687万元,98%以上自然人核查失信档案被撤销。
2012年以来,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建立实施个人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专项核查制度,截至2016年三季度累计涉及69.7万纳税人,有25.6万纳税人补缴税款3.9亿元。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步入审议程序,建立自然人税收诚信体系,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质效刻不容缓。
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和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将我市自然人有关涉税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公告》,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建立了自然人收入及纳税信息核查和自然人涉税失信档案制度,启动对2012年、2013年、2014年在天津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补缴个人所得税2万元(含2万元)以上,2015年1万元(含1万元)以上未申报且未提交《未取得两处或两处以上工薪所得声明》的纳税人核查工作,对自然人欠缴税款逾期未缴的,建立“自然人涉税失信档案”,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涉税失信者一旦上了“黑名单”就无法消除痕迹。为避免纳税人因疏忽或手续遗漏等情况,造成不必要的失信记录,地税部门通过信息比对、梳理排查手段,对欠缴税款或处于非正常状态的纳税人涉税失信行为进行集中核查,并在地税网站公布实施办法主要内容,自然人涉税核查结果后,通过致函、约谈、公告手段,督促欠税涉嫌自然人补缴税款,避免成为“失信者”。
临近年底,天津市地税局开启自然人核查建档机制,强化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以及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人税收征管工作,通过媒体告知和“单线”催办形式,规定时间地点及方法,提示相关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今后,天津地税将围绕自然人涉税信息核查和创建涉税失信档案工作,加大税务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依法强化高收入个人税收征管,为迎接新一轮个税改革做好数据信息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