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奇葩险”将被扫地出门 消费者大多看乐儿
“防小三险”“股票跌停险”“火锅烫伤险”……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各种披着时尚外衣的新奇险种,以互联网保险创新的名分频频出现在社会大众面前,吸引无数眼球,引来如潮热议。如今,它们被保监会的铁扫帚坚决地扫除了保险江湖。消费者可以不用再为那些便宜的、时髦的、模棱两可语焉不详的“创新”险种浪费脑细胞、流量和钞票了——
跟伪创新说再见
“奇葩”保险之所以让人们觉得其“奇葩”,并不在于它是互联网创新保险,而是它并没有很好地契合在互联网场景之中。事实上,任何一种互联网保险创新要想达到实用性、创新性、吸引力等诸多因素完美的平衡均属不易,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面对各种各类创新保险甚至“奇葩”保险呢?如何让它们发挥应有的保险作用?保险精算师向老师给出的建议是:
首先要充分了解、理解条款。他分析,人们在购买保险的时候都会或多或少地掺杂着“我觉得这款保险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想法,而不能阅读完复杂的保险条款和各种须知,于是各种不愉快的纠纷就很容易随之发生,“因此在购买金额较为便宜的互联网保险时也应该尽量地了解保险条款,并将不清楚的地方向客服人员进行询问”。
其次要充分评估风险和需求。场景的代入感一方面使得需求的匹配更加精确,但另一方面也使一部分人们对于实际风险产生了不准确的估计。在购买互联网创新险的时候还应该问清自己:在我的身上发生保险赔付责任的可能性大不大?购买这份保险能给我带来什么?“每个人的需求和感受都存在着差异,因此在购买互联网创新保险的时候不轻信于他人的感受,而是更加客观地对自己进行评估是十分必要的”。
防小三险
2012年,阳光人寿推出一款保险产品“爱你一生婚姻保障计划”,投保人必须是丈夫,受益人必须是妻子,保险最低缴费额是每年缴费3000元。如果夫妇在投保后婚姻破裂,妻子一方将至少获得60%的相应权益,最高可达100%,被称为“防小三险”。生命人寿、太平人寿、安邦保险等保险公司也相继推出过“爱情婚姻保险”等产品,被统统归入“防小三险”。
世界杯特色险
2014年世界杯期间,安诚保险等不少保险公司竞相推出各种特色险种。统计显示,多家保险公司已推出超过10款世界杯特色险种:吃货险、熬夜爆肝险、足球流氓险、喝高险、喝麻险、呐喊失声险、看球折腾险、熬夜红眼险、世界杯遗憾险……这些保险每份的价格多在100元以下,保险期限为一个月。虽然赚足了眼球,但当时的市场反映非常平淡。
贴条险
3月11日,手机APP“OK车险”上线了一款“贴条险”产品,打出“你被贴条,我赔罚款”口号,花1元钱就能换来100元的违章停车补贴。“贴条险”用过一次即失效,用户可以再次购买,但价格会根据赔付历史而上浮。3月20日,保监会发布了防范“贴条险”的风险提示,随后“OK车险”将“贴条险”下架。保监会称,“贴条险”并非保险,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受《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购买“贴条险”需要消费者提供手机号、车牌等信息,存在较大的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此外,“贴条险”概念模糊,极易误导消费者,消费纠纷隐患和维权难度都较大。
摇号险
2014年2月16日,长安责任保险推出“摇号险”,最低10元即可购买一份,仅限北京地区购买,被保险人为在北京通过摇号方式取得小客车购买指标的申请人。“摇号险”保费分为四档:10元、45元、1000元、2000元。如果中签,被保险人可获得保费100倍的现金返还,即分别获得价值1000元、4500元、10万元、20万元现金或同等价值的交强险等。如果没中签,符合条件的摇号族也可获得保费50%的代金券返还,可用于购买下期“摇号险”。
股票跌停险
2015年4月,雪球网推出股票跌停险,为“个人股票账户资金损失”提供保障,对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拥有A股有效账户的雪球网用户开放预约。单只股票最低投保100元,如果发生股票单日跌停,最高可获1万元赔付。保监会当即发布了关于“跌停险”的风险提示,称“‘跌停险’类似对赌游戏,有‘博彩’嫌疑,相关投资社交平台预约投保有违法之嫌。”其指出,利用“跌停险”对股价波动进行保障有可能进一步放大金融风险。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还指出,“保险风险是指尚未发生的、能使保险对象遭受损害的危险或事故,不受人为因素影响,不可控,而股票’跌停’是可以受人为因素影响的,并未体现保险对客观事件的风险管理功能。”
雾霾险
2014年3月,人保财险推出了雾霾险,只要78—138元,指标监控值大于300,将直接赔付给消费者200元或300元污染补贴。在一年保障期间内,因疾病导致住院的,可以享受每天100元住院津贴,最多可赔付15天。不过,该保险上市几天后就被叫停,保监会的一位人士曾说明,保险产品要满足两大原则,一是要有可保利益,二是要符合大数法则。“雾霾险两条都不符合。”
脱单险
2013年“双11”,11月11日11时,弘康人寿、京东商城联袂推出的“坚持脱单险”开售。购买该产品的客户晒单后可以获得与所付保费100%等值的京东电子礼品卡,若客户一年之内生育就有机会获得最高价值4999元的京东电子礼品卡。
蜜月意外怀孕险
2013年,平安财险曾推出一款带有蜜月意外怀孕责任的境外游保险产品。“蜜月意外怀孕”保险并不单独出售,而是和其他保险责任一起打包,根据旅行时间和保额的不同,保费从几十元到上千元不等。在提前预定了蜜月旅游的情况下,如果出现因意外怀孕取消旅程,保险公司将提供赔偿,赔偿限额最高为5000元。如果客户坚持蜜月旅游,平安财险则会进行部分津贴补偿。不过,这一条款想要实现,还有一些附加条件。比如,新娘的怀孕时间被要求在保单生效之后,旅行开始之前。
八类保险被禁
2017年1月3日,保监会印发《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财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的基本原则、框架要素、条款费率和命名规则等进行了规范。
《指引》首次细化了财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原则和禁止性规定,明确八类产品禁止开发:
(一)对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合法利益。
(二)约定的保险事故不会造成被保险人实际损失的保险产品。
(三)承保的风险是确定的,如风险损失不会实际发生或风险损失确定的保险产品。
(四)承保既有损失可能又有获利机会的投机风险的保险产品。
(五)无实质内容意义、炒作概念的噱头性产品。
(六)没有实际保障内容,单纯以降价(费)、涨价(费)为目的的保险产品。
(七)“零保费”“未出险返还保费”或返还其他不当利益的保险产品。
(八)其他违法违规、违反保险原理和社会公序良俗的保险产品。
对于保险产品的命名,《产品开发指引》也明确了规则,要求包括“个性化称号字数不得超过10个字,不得使用低俗、不雅、具有炒作性质的词汇”,不得使用易引起歧义的词汇,不得曲解保险责任或误导消费者。产品的名字必须由“保险公司名称+(地方性产品地域名称)+主要保险责任描述(险种)+(版本)”构成。
在公司层面,规定公司的产品开发组织和制度,要求公司按规定对产品进行评估,对上市2年以内的产品至少每半年评估一次,对上市超过2年的产品至少每年评估一次。对当期签单保费占比在5%以上的在售产品,应当对其保费充足性至少每年评估一次。针对部分公司存在制度不健全、管控不到位等问题,《指引》也指导公司建立起从开发到退出的全流程产品管理制度。
事实上,早在2014年6月,保监会就《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销售有关问题》发过紧急通知,要求产品开发应当符合保险原理,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严禁开发“带有赌博或博彩性质的”保险产品。
保监会:
划清政策红线
“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财产保险产品开发主体日益多元化,产品开发管理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部分公司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开发轻管理的问题。二是个别产品存在炒作概念和噱头化的倾向,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少数公司产品制度机制不健全,产品管理粗放,产品管控不到位。”保监会相关人士就《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答记者问时如是说。他表示,《指引》针对财险公司产品开发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产品明令禁止,划清政策红线,推动行业提升服务能力和创新水平,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坚持鼓励创新,优化产品供给”。坊间对此的解读是“关上了伪创新的窗子,打开了真创新的大门”。
消费者:
大多看个乐儿
对于这两年推出的各种奇葩险,消费者买账吗?记者采访发现,很多天津“80后”(他们是互联网的主流人群)表示,“原本也是看的多买的少”,“有时候也就看个乐儿,没买过”,但对于网购运费险、快递保险、航班延误险等,买的人还是很多。还有不少人透露,自己曾买过“扶老人险”,原因是“图个心安,做好事时心里更有底气,不怕碰瓷”,至于如果真的发生纠纷了这保险管用吗,“没想那么多”。
天津大学副教授曲老师告诉记者,对各种互联网产品与服务,我们乐见其在理念、设计、营销等环节不断满足人们需求的升级换档,但必须有底线、有实际意义。新年伊始,保监会可谓“大招儿”不断,规范中短存续期产品,开展万能险专项检查,重点整治互联网保险等。如此快拳出击,尽快将监管和规定中存在的“真空地带”挤压掉,力求保险“姓保”,值得点赞。但客观上,法律、制度规范往往滞后于客户需求延伸的速度和市场创新的脚步。因此,企业的自律显得尤为重要——哪怕有金山银山,哪怕“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只要是触摸了社会道德底线、误导消费者的买卖,就甭碰。
花样保险为何频现
保险精算师Tino在知乎上分享了保险公司推出奇葩保险的动机。他认为奇葩险的出现并非偶然——
一是保险公司试图匹配消费者碎片化的需求。随着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传统的保险产品同质化倾向越来越强,而事实上“有很多尾部的、碎片化的保险需求还没有得到满足”。这些碎片化的需求很多都是由于近些年生活方式的改变带来的:比如,电商的迅猛发展带来了运费险的出现,旅游出行平台的兴起也促进了航空延误险的推广,网约车兴起之后随之出现的网约车乘客安全险等,保险公司为了率先开发和强占这些新兴的、碎片化的需求市场,也在不断地做出各种各样的创新性尝试。
二是保险公司出于营销和宣传的考虑,也就是为了吸引眼球。在互联网信息的时代中,似乎所有的信息都能一时间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又一时间被更加新鲜的话题所取代。于是很多与“防小三”“扶老人”等社会热议话题相关的保险也就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
三是互联网保险探索过程中的产物。因为“我们很难要求保险公司能够在互联网创新的领域中一次性轻易地做到——匹配到能够区分于传统保险又新鲜实用的创新产品,而整个保险市场也是在不断地尝试和成长之中”。换句话说,在创新过程中,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也是正常的。然而,当互联网保险的创新没有真正契合在一个细分市场上的消费者的需求的话,“我们很难想象有多少消费者会对这样的保险产品产生真正的满意和忠诚。”(岳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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