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出台五项举措 规范口岸收费行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17.04.2018  15:31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 ──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 打造天津港口岸“绿色通道”     ■ 开展专项治理检查   ■ 规范口岸收费行为     ■ 建立口岸收费标准动态监测制度     ■ 严厉打击价格垄断行为     ■ 畅通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渠道     为更好发挥天津港口岸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出台五项政策措施,促进打造天津港口岸服务“绿色通道”,营造国内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     市发展改革委出台的五项政策措施包括,一是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市发展改革委与市市场监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法制办等部门和滨海新区政府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自3月底起,开展为期6个月的执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相关企业利用垄断地位,随意制定收费项目、收取畸高费用等违法行为。     二是规范口岸收费行为。组织制定天津港口岸价格行为规则,要求收费单位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等法律规定,强化行业自律,建立良好市场竞争秩序。     三是建立口岸收费标准动态监测制度。编制口岸服务价格指数,科学费用变化情况,提高收费透明度。     四是严厉打击价格垄断行为。加大检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力度,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建立良好市场竞争秩序。     五是畅通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渠道。企业、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12358价格举报热线和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举报涉及天津港口岸的价格违法、乱收费和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和提供线索。
专项检查天津港口岸收费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 ──新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