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一减三加”展现执纪监督新成效
近日,宁河县召开“落实‘三项监管’和涉农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工作会议”,再次明确今后纪委将通过领导约谈、诫勉谈话、监察建议、责任追究等措施对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开展执纪监督,不再牵头和参与具体事务。这是宁河县纪委持续全面深化“三转”工作的又一具体举措。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切实将“三转”工作转到位,转彻底,宁河县纪委通过“一减三加”,使执纪监督力量不断得到强化。
削减“触角”,聚焦主业。年初,宁河县委下发《关于中共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宁河县监察局退出相关工作和议事协调机构的通报》,对县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到只有5项,再次消减了37.5%,并明确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农村“三项监管”和涉农资金监管“四个一”等以往“特色创新工作”转交给相关职能部门。
“放手不代表放任,‘三项监管’、‘四个一工程’是我们针对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在全市首创的、经过实践证明管用有效的措施,转职能是为了更好的加强执纪监督。”宁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韩学群说。
“瘦身”不是为了减责,而是为了集中力量强化执纪监督。
加强执纪,再次充实办案力量。年初,从公安和乡镇基层调入2名有经验同志,充实到案件查办岗位,使全委查办案件人员比例增加到72.7%,平均年龄从47岁降到37岁,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2%。
加强监督,创新监督形式。突出监督的再监督,借鉴巡视经验,提出针对一件事、一个工程、一笔专项资金,深入乡镇委局开展蹲点驻守专项检查。查来源、审去向,对发现的问题,该查处的查处,该诫勉的诫勉,该约谈的约谈,筑牢监督制约的“防火墙”。同时,通过约谈调研、暗访检查等措施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纪监督能力。机关推动头脑风暴式学习讨论,对《学思践悟》、《忏悔录》等栏目内容整理发至每一位纪检干部手中,每周五机关学习全委同志都要立足本岗提出两点学习心得,展开激烈讨论。强调痕迹化管理,每月各室都要列出工作计划,签字背书,纪委书记亲自督促审核。机关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和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天津市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九不准”》,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组织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