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书记、桐利书记、树起副市长对我市“六五”普法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13.01.2016 16:36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015年法治天津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天津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并向法治天津建设领导小组各位领导上报了《关于我市“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委代书记、法治天津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黄兴国作出重要批示:我市“六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向辛勤工作在普法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诚挚问候!希望认真总结“六五”经验,高水平启动“七五”普法工作,确保取得新的更大成效。要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强化重点对象宣传教育,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切实发挥好法治宣传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基础作用,为法治天津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法治天津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袁桐利作出重要批示:“六五”普法在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明显。希望认真总结经验,从天津工作实际出发,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提高“七五”普法工作水平,为法治天津建设作出新的贡献。副市长李树起作出重要批示:望司法局同志们按照兴国书记批示要求,再接再励,争取更大成绩!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按照兴国书记、桐利书记、树起副市长重要批示要求,认真履行市法建办指导、协调、检查、考核职责,全面实施《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认真贯彻《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推动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天津建设工作纳入市级政府部门和党团组织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高水平启动“七五”普法工作,为“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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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2016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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