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京津冀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

28.12.2017  09:40

  从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获悉,自2017年12月28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将联动实施部分国家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办签证政策。届时,来自全球53个国家,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的外国人,可选择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口岸、天津国际邮轮母港口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口岸、北京铁路西客站口岸、河北石家庄国际机场口岸、河北秦皇岛海港口岸中的任一口岸入境或者出境,并可免办签证在京津冀行政区域内停留144小时。

  据介绍,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是指在国务院批准的口岸,对部分国家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的外国人,实行过境免办签证政策。

  市公安出入境局提醒过境免签旅客,在中国境内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入境后,应随身携带护照等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按照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规定,旅客在京津冀行政区域内停留不能超过144小时,不能超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行政区域活动,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需停留超过144小时的,或者超出京津冀行政区域活动的,须到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签证证件。未办妥相应签证情况下,停留超过144小时的,超出京津冀行政区域活动的,或者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北京铁路西客站、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天津国际邮轮母港、河北石家庄国际机场、河北秦皇岛海港以外口岸出境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和边防检查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