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环保局积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
蓟县环保局积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
按照《美丽天津·一号工程》要求,今年以来,蓟县环保局为进一步抓好大气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积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努力推进生态县创建步伐 。
1、网格员及专职网格监督员培训情况。一是召开会议组织推动。召开不同层面网格化管理工作会议,讲清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形势、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安排部署网格化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具体问题,加强部门横向联动和纵向互动,加强网格人员信息畅通和管理。二是制定培训计划系统学习。采用分级培训、逐网格轮训的方式,组织网格员参加县培训。三是印发资料自己学习。根据网格员职责分工,领取《基层网格员培训资料》并进行认真学习。通过学习培训,各级网格员对大气污染防治有了进一步认识,明确了职责任务。四是及时开展专职网格员培训工作,按照市政府转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关于配备大气污染防治专职网格监督员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的专题会议,研究专职网格监督员的配备工作,并联合财政局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蓟县关于配备大气污染防治专职网格监督员实施方案》,并及时落实。目前专职网格监督员全部尽职尽责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
2、网格长巡查情况。为保证各级网格长(员)真正把巡查工作落实到实处,制定了巡查排查工作制度,一级网格长每月巡查排查不少于2次,二级网格长每月巡查排查不少于4次,三级网格长不少于8次,四级网格长每日巡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专门印发《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巡查日志》,将各级网格长的巡查情况记录在案,办公室不定期对各级网格长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未按要求落实巡查工作的及时进行纠正。
3、落实“六定”和“三清”要求情况。按照“发现及时、处置快速、解决有效、监督有力”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按照《蓟县网格化管理责任追究意见》,明确追责内容、追责范围和追责措施,全面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实现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根本好转。
4、网格化硬件建设。充分利用县财政组织建成的蓟县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数字指挥平台,进行移动终端采集设备的采购和指挥中心人员配备工作。
5、通过网格化管理发现和解决的问题。目前,共收到各级网格员报告大气污染事件550件,均得到有效处理,处理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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