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震局重申“十严禁”严防春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

23.01.2017  01:01

2017年春节将至,天津市地震局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通知要求,全局各部门、各单位、各党支部(总支)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地震局党组和天津市委市政府要求,切实完善并落实四级递进责任体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纠“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锲而不舍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上率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树标杆、作表率。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企业和私人宴请;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公车私用,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在严明纪律规矩的同时,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

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坚持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运用好“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让隐性“四风”没有藏身之地。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个利器,坚持“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进行责任追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纪检监察审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