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圆满完成
我市2015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全面完工,全年完成改造总面积1370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国家改造任务。
在2015年的改造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点工作:一是严格程序管控,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科[2015]324号),对招投标、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各方面都制定了严格的工作流程;二是严抓质量,定期召开例会,并安排专人对改造现场进行巡检,发现问题严令整改;三是强化标准,不定期组织各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使改造标准深入人心,尤其对门窗更换率方面反复强调,确保达标;四是保障安全与文明施工,在例会中多次强调安全工作,要求各区定期上报相关情况,同时也作为巡检的重要内容,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文明施工方面也得到街道和居民认可。经过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在各区政府、建委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2015年我市圆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其中河西区、南开区、北辰区、滨海新区完成任务尤其突出,受到居民一致好评。
为保证2016年节能改造工作迈上新台阶,确保2017年全面完成我市节能改造工作,我委于12月23日提前下达了2016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计划1583万平方米,并于29日召开了启动工作会,会议对2016年工作重点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工期方面,要求各区在2016年一季度完成招投标等前期工作,4月中旬全面开工,6月底争取完成主要改造工作,9月底前改造工作基本结束;二是质量方面,2015年各区改造质量比往年有所提高,2016年应在巩固成绩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节能改造也要打造精品工程;三是安全与文明施工方面,尤其要高度重视防火安全及高空作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及操作规程,因节能改造均在居民区中施工,发生事故影响巨大;四是要求各区积极配合进行2015年项目的能效测评工作,并抓紧结算,尽快清理往年欠账,以全部精力投入到新的改造工作当中,确保按期完成全年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