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15.02.2016 18:19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015年,我局紧紧围绕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这一工作中心,精心谋划设计,加强指导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推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深入调研座谈。召开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座谈会,邀请相关区县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座谈。确定滨海新区、河东、西青、静海四个区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先行单位,研讨先行一步的具体方案,又先后深入蓟县、宁河等12个区县进行调研座谈。通过广泛调研座谈,就如何科学谋划、高效实施好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进行认真研究,为民心工程全面落地实施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研究起草《关于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意见》,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行了转发。同时研究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律师信访接待工作管理办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公证机构减免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一批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性工作制度,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的有效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三是推动工作落实。认真做好实体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市、区县、街乡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居一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目前均已投入运行。截至去年底,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共接待各类法律咨询1万余件;组建专业法律人才队伍进行专业解答,使全市居民享受全天候、无缝隙法律服务;全市共15个区县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覆盖率100%。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5.02.2016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