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 高效落实 全面开展市河湖水环境 大排查大治理大提升专项行动
11月15日市河长办组织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孙宝华对开展好河湖水环境大排查大治理大提升“三大行动”提出明确要求。会后,全市各区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深入开展、落实到位、争取实效。各区各部门按照市“三大行动”方案要求,纷纷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排查队伍,全面启动大排查行动。市河长办建立了督导检查、信息报送机制,推动大排查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精心组织、认真部署。 市河长办印发《市河长办关于全面贯彻落实河湖水环境大排查行动的通知》(津河长办〔2017〕59号),推动各区建立组织体系、落实职责分工,编制实施方案(细则)、建立排查队伍,明确时间节点、全面启动大排查行动。同时,规范排查问题清单格式、建立信息报送机制。
二是上下联动、高效处置。 市河长办印发《市河长办关于排查处置行洪河道有关管理保护问题的通知》(津河长办〔2017〕62号),将抽查、检查、排查出的行洪河道管理保护问题以清单形式转发各区。相关区及时将问题纳入本区河湖水环境问题清单台账,对立知立改的问题,及时处置解决,对需溯源排查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排查,摸清污染源头,开展有效治理。
三是检查督导、全力推进。 市河长办安排20名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负责大排查现场督查和明察暗访工作。成立了4个检查组、2个暗访组,1个内业组。目前,已开展督导检查168人次。推动各区各部门全面落实市“三大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四是全面启动、同步落实。 全市16各区全部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三大行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了“三大行动”动员会。和平区、西青区等15个区已制定了“三大行动”实施方案,其中和平区、南开区、西青区、东丽区、河北区、宝坻区、静海区7个区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印发实施。滨海新区、河西区等13个区已落实排查队伍,全面开展大排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