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考核工作办组织开展市级部门抽查工作

14.03.2017  18:36

  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度天津市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津发改经贸〔2016〕972号)和《天津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津粮安考核组〔2016〕1号)要求,2017年2月20日至24日,市联合抽查考核小组分别依次深入和平、西青、宁河、宝坻及滨海新区等5个区,实地考核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此次市级部门抽查由市考核工作办主任、市粮食局副局长马宝瑛同志带队,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部队、农发行天津分行等各市级相关部门(单位)明确1名考评员,市粮食局明确4名考评员,组成联合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此次抽查按照兼顾产区与非产区、评审结果与自评结果的原则进行,全市按30%的抽查比例,经预备会议抽签确定,依次分别为和平、西青、宁河、宝坻、滨海新区等5个区。 市考核工作办主任、市粮食局副局长马宝瑛同志根据各区现场检查情况面对面进行了集中反馈,既肯定了各区在2016年度落实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各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马宝瑛同志强调:一是希望被抽查的区人民政府和区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继续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粮食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职责,逐级压实任务,切实落实到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本地区粮食安全和粮食市场供应稳定。二是切实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进一步加强工作沟通和衔接,支持和推动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确保区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认真总结经验不足,切实加强整改落实,限时报送补充材料,在确保区考核工作顺利推进的同时,持续深入开展好2017年度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