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报送电子商务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11.04.2017  22:53
各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
  为促进我市商业经济的发展,2017年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拟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区开展电子商务、早餐示范工程、菜市场等三个方向的项目建设,并由各区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和资金分配。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前期调研。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项目建设标准(见附件),认真开展摸底调查,搜集汇拢项目,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17年5月15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草案(一式5份)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商务委。项目实施方案草案包括:工作目标、项目情况、实施步骤、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及附表。其中,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周期、项目建筑面积、投资总额等。
  市商务委对各区报送的项目实施方案草案进行实地调研和初步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二、报送项目实施方案。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要求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以区政府正式文件(一式5份)于2017年6月15日前报送市商务委。
   三、组织项目实施。 市商务委按照各区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结合年度预算规模、以前年度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等相关因素,确定资金安排分配方案,并商市财政局按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区财政。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建设要求,组织开展项目专家评审、公示、验收、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等工作,并负责将市级补助资金按项目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单位。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实施方案发生调整,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应将调整方案报经区政府同意后实施,并将调整后的项目实施方案报送市商务委。
   四、强化跟踪考核。 项目单位应于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严格资金管理,督促项目建设,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并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项目验收报告、绩效评价报告以及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工作总结报送市商务委、市财政局。下一年度,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或委托第三方对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将结合各区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以及绩效目标完成等情况确定对下一年度对各区的支持额度。

  附件: 1.电子商务项目建设要求
      2.早餐示范工程项目建设要求
      3.菜市场项目建设要求


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
2017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