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完成2016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督导

04.01.2017  01:02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工作,落实好本市2016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对全市15个区2016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2016年本市重点对1155户公共场所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空气质量、顾客用品用具监督抽检情况。其中,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效果合格率达96.78%,公共场所空气质量合格率达98.59%,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督抽检合格率为95%,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合格率达95.24%,立案1起,罚款1000元。监督检查游泳场所122户,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合格率94.26%,水质检测指标总体合格率为81.15%,立案2起,罚款2000元。

  为落实好2016年度公共场所监督抽检工作,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导工作。重点检查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监督抽检计划方案,对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场所以及其他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表、现场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等配套执法文书,汇总数据报表、工作总结。

  2017年,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将继续深入推进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切实做好公共场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保障全市居民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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