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机办关于开展天津市2017年农机化科技下乡活动的通知
津农机技〔2017〕30 号
市农机办关于开展天津市2017年农机化科技下乡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中心、滨海新区农委,市农机办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2017年农机化科技下乡活动以“加大农机化新技术推广,促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为主题,继续开展以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展示宣传培训及百名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咨询服务等技术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开展时间
2017全年,以春耕、三夏、三秋农业生产为重要时间段开展农机化科技下乡活动。
二、活动开展方式
以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展示演示及咨询活动、农机化实用技术
专题培训、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培训宣传指导活动相结合的方式,以农机化科技项目实施、农机职业技能培训为重要抓手做好2017年农机化科技下乡工作。
(一)农机化科技下乡公益服务展示演示活动
要围绕设施蔬菜、水产、畜牧、林果等经济作物产业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展具有较大规模的农机化科技下乡公益服务展示演示活动,增强农民对农机新技术的认识和了解,提升农机的社会影响力。
(二)农机化实用技术专题培训
要以设施农业、水产业、畜牧业、林果业和经济作物等农机化新技术与新机具操作为主要内容,结合困难村帮扶,举办专题培训班,以满足农民对技术装备的需求。
(三)农机化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宣传指导
要组织农机化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农机化技术指导、农机惠农政策宣传、农机科普宣传和农机安全教育等活动,帮助农民解决农机化生产的实际问题,为农民增收提供技术支撑。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技下乡工作,分别在春季和秋季至少组织1次较大规模的农机化科技下乡公益服务展示演示活动,并填写《2016农机化科技下乡公益服务展示演示活动申报表》(附件1),于3月15日前上报春季申报表,8月15日前上报秋季申报表;确定1名农机下乡专题联络员负责科技下乡活动报表、资料、总结上报等工作,于3月15日前将联络员姓名与单位电话与手机号码报市农机办技术服务处。
市农机办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选取内容丰富、贴近农民需求的活动上升至市级农机化科技下乡公益服务展示演示活动。
2、各单位可以与农业技术帮扶困难村的产业需求相结合开展科技下乡活动,提高科技下乡活动针对性。市农机系统帮扶专家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举办农民技术培训班,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提升农业技术帮扶实效。
3、加强宣传,及时上报信息。各区县和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及各种信息网络,营造农机科技下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将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和实施效果以信息等形式上报市农机办。
4、加强廉洁自律,及时上报工作总结情况。各单位在组织活动时积极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勤俭办会办活动,并及时上报活动情况(含影像资料),5月31日前、10月31日前分别上报上、下半年的《农机化科技入户记录表》(附件2)及半年农机化科技下乡活动开展情况,11月30日前上报全年《农机化科技入户记录表》(附件2)和全年农机化科技下乡活动总结。
联系人:沈孝均;联系电话:87895312;
附件:1. 农机化科技下乡公益服务展示演示活动申报表
2. 农机化科技入户记录表
市农机办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