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通告
29.03.2018 09:45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通知》要求,从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
2017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含港澳台投资)企业(含在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注册地为天津市的企业),均应于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应用”(http://lhnb.gov.cn/)填报2017年度投资经营信息。2018年度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参加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平台”(http://lhnbgs.mofcom.gov.cn/)向社会公示。
我市联合年报相关信息和工作要求见各部门门户网站,或者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天津外资指引”微信公众号查询。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29.03.2018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