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圆满完成2016年局系统执法人员培训

13.10.2016  18:45

                                   

为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和国土部、市政府有关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的要求,推动国土房管系统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经市局领导同意,市国土房管局于近日举办了2016年局系统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件人员培训,现已圆满完成全部培训任务。

培训用2天时间,完成了6门共11课时的授课。全市各区国土资源分局、蓟州区地矿局、开发区建交局等21个单位的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件人员共计170多人参加了培训。

为确保培训收到预期效果,在领导的指导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做了认真地准备。

一是精心设置培训课程。兼顾基础理论与实践操作,包括: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讲座;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讲解;行政复议、诉讼典型案例分析;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问题交流探讨。

二是精心挑选邀请授课老师。培训邀请了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领导;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平区法院、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和市局相关处室的同志进行授课。授课老师将基础理论知识、行业内最新动向、最新出台政策文件与实务操作相结合,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是详细制定培训方案。培训方案以通知和《培训须知》的形式下发,要求各单位在保证工作有序进行的同时,根据培训时间合理安排,确保执法监察岗位人员接受培训。

四是按需编印文件汇编。将课程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印成《2016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材料汇编》,报到时提供各单位使用。

五是严肃培训纪律。要求各单位指定一名领队协助会务组组织好本单位人员培训期间的学习活动。执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由专人维护课堂纪律,确保出勤率。

此次培训在各方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员们普遍表示,此次培训授课老师授课精彩且内容实用、信息量大。希望今后通过集中授课、典型案例分析、业务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为大家提供执法监察业务交流和沟通的平台,不断提高天津市国土房管执法监察人员执法监察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