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爱卫办关于2018年市级卫生区镇村复审及创建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区爱卫会: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创卫工作成果,提高创卫水平,按照《天津市市级卫生区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天津市市级卫生镇考核命名及管理办法》和《市爱卫办关于下放市级卫生村评审工作的通知》(津爱卫办发〔2016〕23号)的规定,2018年我办将组织对命名满三年的市级卫生区镇村进行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卫生区复审工作
(一)复审范围
河北区、河东区、红桥区。
(二)时间安排
2018年6月30日前,各相关区爱卫会要完成本区市级卫生区的调研指导和自查以及复审资料申报等项工作。市爱卫办将7月至9月底前对迎接复审情况进行暗访和调研,10月中旬前市爱卫办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全面验收,通过验收的,上报市爱卫会予以重新确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通过验收的,延期下一年复审。对滑坡严重的给与通报批评。
(三)资料申报
1.资料报送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前,未按时报送申报资料按自动放弃复审处理,不予重新确认,并取消市级卫生区荣誉称号。
2.市级卫生区复审申报资料包括:
(1)区政府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爱卫会提交关于申请对××区巩固市级卫生区工作进行复审的请示。
(2)关于××区巩固市级卫生区三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3)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市级卫生区10个基本条件的评估报告或证明。
二、市级卫生镇复审和创建工作
(一)市级卫生镇复审工作
1.复审范围
宁河区苗庄镇,静海区双塘镇、大邱庄镇。
2.时间安排
2018年6月30日前,有关区爱卫会要完成所辖市级卫生镇的调研指导和自查以及复审资料申报等项工作。市爱卫办将于7月至9月底前对上述镇迎接复审情况进行暗访和调研,10月底前市爱卫办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全面验收,通过验收的,由市爱卫会予以重新确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通过验收的,延期下一年复审。
3.资料申报
(1)资料报送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前,未按时报送申报资料按自动放弃复审处理,不予重新确认,并取消市级卫生镇荣誉称号。
(2)市级卫生镇复审申报资料包括:
①区爱卫会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关于申请对××镇巩固市级卫生镇工作进行复审的请示,并附复审镇政府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区爱卫会上报复审请示和关于××镇巩固市级卫生镇复审三年工作报告;
②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评估报告或证明,即:《关于××单位或部门对××镇巩固市级卫生镇工作的评估报告》。
(二)市级卫生镇创建工作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全爱卫发〔2014〕2号),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申报条件中,2年以上市级卫生乡镇已不再作为必要条件,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国家卫生乡镇比例,市爱卫办原则上鼓励各区直接申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各区要根据各乡镇实际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工作,如需申报市级卫生乡镇的,应按照《天津市市级卫生镇考核命名及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市级卫生镇标准》组织实施,申报资料和程序参照上述复审要求。经市爱卫办考核鉴定通过后,提请市爱卫会予以命名。
三、市级卫生村复审和创建工作
(一)市级卫生村复审工作
1.复审范围
2009年分别命名的83个市级卫生村以及 2014年命名的22个市级卫生村,共计105个市级卫生村(名单见附件1);历年申请备案现恢复确认的市级卫生村。
2.时间安排
复审工作由各相关区爱卫办按照《市爱卫办关于下放市级卫生村评审工作的通知》(津爱卫办发〔2016〕23号)的规定执行,复审意见于7月30日前上报市爱卫办。市爱卫办将根据区爱卫办上报情况11月上旬前对复审村进行抽查,对通过复审的进行集中命名。
(二)市级卫生村创建工作
市级卫生村申报工作由各相关区爱卫办按照《市爱卫办关于下放市级卫生村评审工作的通知》(津爱卫办发〔2016〕23号)的规定执行,区爱卫办将公示通过(或复查合格)的村名单于9月30日前报市爱卫办。市爱卫办于10月至11月上旬,适时组织抽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予以命名。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区要对市级卫生区镇村复审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标准,认真制定自查自审方案及安排,按照时限要求完成自查和申报工作。
(二)各市级卫生区镇要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区镇创建工作,制定国家卫生区镇创建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区域整体环境面貌和全市卫生创建工作水平。
(三)各有关区爱卫办要对市级卫生区镇村工作评审工作严格把关,按照标准组织好创建和复审工作。要对每个被复审的村名称、所属镇名称、巩固情况等进行认真核对和梳理,确定实际复审、暂缓确认或恢复确认等不同情况,填报不同报表,避免漏报或漏审,同时,做好对每个卫生村复审的验收记录,按时报送。
附件:1.2009年及2014年命名的市级卫生村名单
2.天津市市级卫生村复审区级复审表
3.天津市级卫生村实际复审情况申报表
4.天津市市级卫生村申请暂缓确认情况备案表
5.天津市市级卫生村申请恢复确认情况申报表
6.天津市市级卫生村申报表
2018年1月29日
(联系人:张 芃;
联系方式:电话及传真23337530、13752226803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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