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机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农机深松整地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实施总结工作的通知

22.12.2015  09:45

津农机管〔2015〕145号

市农机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农机深松整地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实施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农机中心、滨海新区农委:

2015年,为进一步加快提升耕地质量,切实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增强,我市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主要农业区县扩大实施农机深松整地及激光平地作业。在各有关区县农机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全市大面积农机深松整地及激光平地作业整体已经结束。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农机深松整地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政策实施的收尾和总结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作业实施完成情况

各区县要认真总结2015年度农机深松整地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实施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文字材料。工作总结应包含以下内容:1.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承担作业任务量、安排作业主体数量、投入机具数量、开展作业时段、组织实施作业量、完成任务比例、覆盖村镇和规模经营主体数量、受益农户数量等情况);2.主要措施做法(包括组织领导、宣传动员、方案编制、机具保障、服务队管理、作业过程监管、作业结果验收、公示监督等工作做法及为加快作业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任务而采取的措施);3.作业实施成效(包括深松平地作业对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节约农业生产资料投入、促进农作物高产稳产的促进作用,要有农户回访调查及相关对比监测数据支撑);4.存在问题及建议(包括在深松平地作业补贴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相关政策和工作建议);5.年度任务未完成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在12月底前未能完成年度农机深松、平地作业任务的区县,要深入分析原因,并就保质保量完成剩余任务提出具体计划和措施)。

各区县在上报总结的同时要附报本年度深松平地作业实施完成情况明细表(格式见《市农机办关于规范2015年农机深松整地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实施进展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

二、准确统计作业安排变更情况

鉴于各区县在组织实施农机深松整地及激光平地作业的过程中,受农时农艺、天气条件等客观因素影响,原定的作业地块、作业面积、作业主体、作业机具、作业时间等均不同程度的发生变更。因此,允许区县根据农业生产实际调整变更上述作业安排。请各区县在完成年度农机深松、平地作业任务后,及时准确统计作业安排变更情况,并以正式文件说明变更原因及变更内容,上报我办备案。在上报关于作业安排变更的报告时,要同时附报变更后的作业任务汇总表、机具汇总表及任务分配表。

三、及时完成GPS监测核实工作

各区县要按照《2015年天津市农机深松整地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实施方案》(津农机计〔2015〕34号)中关于深松平地作业机具GPS定位监测系统使用管理的要求,在GPS定位监测系统中全面核实深松、平地作业面积,并认真总结分析本区县GPS监测手段应用情况,形成完整的农机深松整地及激光平地作业GPS监测报告(具体格式参见附件)。

四、规范整理作业补贴实施档案

各区县要及时对2015年度农机深松整地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表格、合同、单据、照片、录像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归档要求参见《市农机办关于规范2011年耕地深松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农机管〔2011〕115号)及《市农机办关于开展2014年耕地深松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项目绩效考核的通知》(津农机管〔2015〕139号)中关于深松平地作业补贴项目归档的补充要求。

五、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区县于年底前完成上述各项工作,并将所需提交的材料于2015年12月31日前上报我办装备管理处。

(一)2015年度农机深松整地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实施工作总结及作业实施完成情况明细表要以正式文件(带文号)上报,并发送电子版。

(二)关于2015年度农机深松整地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实施安排变更情况的报告要以正式文件(带文号)上报,并发送电子版。未完成年度作业任务的区县,待作业全部完成后再上报。

(三)2015年度农机深松整地及激光平地作业GPS监测报告要上报正式盖章件,并发送电子版。未完成年度作业任务的区县,待作业全部完成后再上报。

(四)2015年度农机深松整地及激光平地作业补贴实施档案中需要向市级备案的村级和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申请书、申请表、作业地块分布图及农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复印件要按照作业地块编号顺序整理上报。未完成年度作业任务的区县,待作业全部完成后再上报。

 

附件:2015年度农机深松整地及激光平地作业GPS监测报告(格式)

 

 

市农机办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