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广局积极推进2016年度文化立法项目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结合《2016年文化广播影视工作要点》,天津市文广局将2016年度全年法制工作分解为组织推动、立法调研、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务公开和制度建设五个方面共15项工作任务,其中积极推进文化立法项目进程列为全年重点工作加以落实。
2月24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办公室召开与政府有关对口部门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利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文广局分管领导和政策法规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2016年工作安排。今年常委会审议立法项目、预备项目、调研项目各2件,《天津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列入了常委会调研项目。专委会调研项目5件,《天津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和《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列入了专委会调研项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市文广局下一步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天津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立法进程。
年内要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力争形成草案初稿,争取明年列入常委会预备项目。二是积极推进《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目前已形成的调研报告,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争取尽快列入常委会调研项目。三是加快《天津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的立法进程。在市委宣传部的牵头组织下,该项目在调研的基础上,去年已形成草案初稿。市文广局将及时向市委宣传部汇报此次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立法进度。
2016年,市文广局将积极协调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工委和市法制办等部门,提前介入,共同参与调研论证,实现文化立法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