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预通知》要求,市科委组织开展2016年度火炬统计及相关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一)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获得国家级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分为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和区外高新技术企业两类。
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地在滨海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由高新区科技局统一安排部署。
区外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地在滨海高新区以外的高新技术企业,包含南开科技园、北辰科技园、武清科技园的高新技术企业。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由市科委统一安排部署。
(二)国家大学科技园
(三)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
(四)列入科技部试点和培育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五)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统计调查报表
(一)快报报表
区外高新技术企业需填报《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二)年报报表
1、区外高新技术企业需填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
2、国家大学科技园需填报《国家大学科技园情况表》、《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项目一览表》、《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情况表》。
3、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需填报《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情况表》。
4、列入科技部试点和培育的创新型产业集群需填报《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产业链情况表》、《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企业汇总情况表》、《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产业联盟组织汇总情况表》。
5、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需填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调查表》。
三、时间安排
2016年度火炬统计及相关调查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培训和布置:2016年12月
(二)报表填报:2016年12月-2017年2月
1、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火炬计划快报、国家大学科技园统计年报均使用“天津市科技统计调查与监测服务平台”在线填报。
2、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火炬计划统计年报,以及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计划统计年报均使用“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在线填报。
3.报表报送:
统计快报:区外高新技术企业于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填报,提交区科委、开发区科技局、保税区科技局进行审核。市科委于2017年1月25日前完成审核并提交国家火炬中心。
统计年报:区外高新技术企业于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填报,提交区科委、开发区科技局、保税区科技局进行审核。年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务必在填报信息系统并通过区科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局审核后,打印纸质报表加盖单位公章,2017年3月5日前报送区科委、开发区科技局、保税区科技局。
区科委、开发区科技局、保税区科技局于2017年3月10日前完成审核后提交市科委,并将超过2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加盖公章的纸质报表报(寄)送至市科委统计中心。
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市级高新区于2017年3月15日前完成在线填报,提交市科委,市科委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市科委统计中心。
四、工作要求
火炬统计是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协调好本单位的填报工作,保证我市2016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以上统计调查工作由天津市科技统计与发展研究中心(简称:市科委统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五、其他
(一)系统填报网址
A: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
http://tj.ctp.gov.cn/nstat/login.aspx
B:天津市科技统计调查与监测服务平台:
http://kjtj.tsts.org.cn/
C:资料下载网址:http://www.tsts.org.cn/materiallist
(二)报表寄送地址
A.高企报表寄送至: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305号经济联合大厦18层1815室(天津市科技统计与发展研究中心统计调查二部)
B.大学科技园、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市级高新区寄送至: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305号经济联合大厦18层1819室(天津市科技统计与发展研究中心监测部)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