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台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总体思路,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工业原料化利用及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为重点,推进试点城市、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整合资金政策、落实部门帮扶责任、实施重点项目,2016年,全省新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100万吨,力争达到200万吨。
其中,长春市、吉林市分别新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70万吨,松原市、四平市分别新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30万吨。重点区域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有明显改善,秸秆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方案明确了今年的重点任务。一是长春市、吉林市、松原市、四平市4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市,要建立秸秆综合利用推动机制,分解落实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列出秸秆“五化”利用及收储运体系建设重点项目清单。二是以农安、德惠、榆树、九台、双阳、永吉、磐石、蛟河、梨树、公主岭、双辽、伊通、扶余、长岭、东辽、舒兰等16个县(市、区)为重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三是省直有关部门对农安等16个重点县(市、区)实行帮扶。要根据部门职责和重点县秸秆资源现状,整合资金和扶持政策,探索适合重点县实际、行之有效的秸秆综合利用经验和模式。四是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五是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储备库,将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及收储运建设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储备库,按实施期限分近期(2016年)、中期(2020年)、远期(2025年),分年度推进,成熟一批、实施一批。2016年,重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40个,力争年底前全部开工,并做好明年重点项目准备。方案就做好今年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出了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建立全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环保厅建立全省秸秆禁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大资金投入,整合省内现有专项资金,设立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采取奖补等方式,重点支持秸秆“五化”利用项目及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同时,设立秸秆综合利用基金,采取股权投入等方式,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建设。加强督导检查。组成督导组,定期对4个重点市、16个重点县进行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实行问责;对工作业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地区给予通报表彰和资金奖励。同时,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在督导检查的同时,现场解决秸秆综合利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逐步形成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