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设派驻国企巡察组专司巡察和纪律审查工作
近年来,广州市纪委坚持以廉洁广州建设为引领,努力实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全覆盖,为建设廉洁广州打下良好基础。
着眼于廉洁国企建设,率先成立派驻国企巡察组
2013年8月,正式成立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属国有企业巡察组,将市属151家国企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两个巡察组工作范围。巡察组专司市属国企的巡察和纪律审查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巡察时间相对集中、方式灵活、接触广泛、了解情况较为全面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着重查找被巡察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企业经营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强化震慑、突出实效为目的,不断改进巡察方式,加大巡察力度。
成立至今,共受理核查问题线索104件,查办国企及相关部门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共94件94人(其中市管干部9件9人),涉案金额达1.8亿多元,追缴赃款3345万元,追缴国有股权价值100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345万元,为全市财政节省资金近10亿元。其中,重点查处了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党委书记梁春火、广日集团总经理黄升伟案等一批大要案。同时,积极发挥以案治本功效,将巡察国企和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项目决策、物资采购、企业并购、合资合作等相关问题,及时反馈至被巡察企业,督促制定整改措施,查漏补缺,实现“关口前移、定期体检、预防腐败、促进发展”的目标。
着眼于廉洁社会建设,积极建立村居社区纪检组织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细则》,明确农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城市社区党风廉政监察站、转制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细化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机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渠道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夯实村居社区反腐倡廉工作基础。在全市范围推进成立农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转制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明确监委会在镇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由民主选举产生,主要就村“两委”工作和村集体“三资”管理履行村务监督、财务审核、决策参与、民意收集、整改建议提出等民主监督职责。在城市社区方面,在前期试点基础上,积极推动城市社区(经济联社)党风廉政监察站全覆盖工作。监察站设在街道社区居委会和经济联社,选取辖内在职或退休的党员、群众等担任站长和义务监察员。监察站通过主动协助配合街道社区反腐倡廉工作的方式,有效发挥其察民情、抓党风、促廉政的“前沿哨所”功能,进一步拓宽了群众参与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的渠道。(广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