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检查

28.04.2016  18:3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6年4~5月份组织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检查暨市级单位考核工作。

        据悉,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各设区市、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及直管县,力争做到检查全覆盖,并按照《陕西省工程质量治理工作市级单位考核办法(暂行)》对各地进行考核打分。每个地区抽查6个在建工程,其中市(区)抽查3个工程,下辖县(区)抽查3个工程。检查对象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其中住宅工程不少于3个。住宅工程重点检查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公共建筑工程重点检查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等。受检工程形象进度应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主体结构出地面但未封顶)。

        检查内容主要有以下6项:

        一是按照陕西省工程质量治理工作市级单位考核表中考核指标的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检查考核。

        二是落实推进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安排部署实名制管理工作情况,各地在建项目工地实名制考勤机的安装情况,为在建施工企业进行“实名制”培训情况,为推进实名制管理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召开的会议,实名制考核项目数量。

        三是各地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部署情况,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情况,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情况。

        四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模板支架和起重机械等安全管理情况。

        五是建设、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六是项目是否有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和违法发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

        此次检查除了查阅受检城市提供的书面汇报材料外,检查组专家还将采取“扫马路”方式和从项目清单中随机抽选方式确定受检工程。每个地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会向受检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受检工程相关单位通报检查情况,并按照《陕西省工程质量治理工作市级单位考核办法》进行评比打分,排出名次。

        陕西省检查结束后,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组将于5~6月对该省进行“飞检”(是指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随机抽查、直奔现场的检查方式)。为此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进行动员部署,认真组织、落实项目清单。提供所有符合检查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清单,清单需包括工程名称、地点、结构类型、开工时间、检查时形象进度、参建单位、工程类型(公共建筑、保障房、棚改房、商品住宅等)等内容。提供受检工程相关文件材料以及必要的检查设备,如回弹仪、钢筋扫描仪等,并提供检查记录表及配合人员。

        在检查工作中特别强调,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