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积压案件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办案效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天津市监管委《关于对系统积压案件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通知》和东丽区市场监管局领导要求,法规科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责,开展了集中清理整治积压案件专项活动,对一些长期未办结案件进行了排查和清理,取得了明显成效。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原有的50件未办结案件,现已清理28件,占所有未办结案件的56%。其中已结案21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销案6件,已依法进行移送1件。为做好积压案件的清理整治工作,法规科积极采取措施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分工。法规科始终把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放在执法监督工作的首位来抓。通过严格审批、完善预警机制、加大对积压案件清理整治力度等方面入手,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管理。针对近年来积压案件的增加,法规科积极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制定活动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排查摸底,不留死角。为彻底摸清积压案件的底数,法规科采取了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方法。对于2016年以前立案未办结的案件进行登记。并先后下发5次督办通知,要求各部门针对自身存在的积压案件情况,深入开展自查,以书面说明的形式分析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导致未办结的具体原因、拟处理意见和完成时限。针对不同进度的积压案件,分类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排查案件无遗漏,不留死角。
三是多措并举,形成机制。为加快积压案件的清理进度,法规科组织专人定期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回访,掌握积压案件清理进度,并以专题通报的形式,督促各部门尽快清理积压案件。对于时间较长、案件较多的重点部门,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法规科和监察科对部门领导和办案人员进行行政约谈,强化责任意识,明确整改时限。对于案情复杂,清理难度较大的案件,法规科充分发挥科室职能,加强对办案部门的业务指导。通过以上措施,形成了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有效推动了清理积压案件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督导催办,落实到位。清理积压案件过程中,法规科采取发放催办通知、督查通报等形式,将每一起积压案件的完成进度、存案数量在全局范围内予以通报。对超过承诺完成时限的案件,及时提醒办案人员,督促其尽量办结案件。